疫苗廣告未審就播 立委質疑圖利廠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5-23 15:04
電視上出現由藝人林美秀拍攝的「帶狀皰疹」疫苗廣告,遭檢舉違反《藥事法》,藥商被開罰二十萬元,廣告也立即停播。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質疑,本案顯示台北市衛生局有圖利單一廠商嫌疑,要求「食品藥物管理署」說明。(陳俊華報導)
這則皮蛇疫苗廣告,在電視上播了五天才遭到停播,立委劉建國指出,國內只有一家藥廠製造皮蛇疫苗,一劑更要價七千元,他認為藥廠已經達到廣告效益,但最後只遭裁罰二十萬元,對業者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質疑是衛生局圖利單一廠商。
對此,「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表示,當初廠商告訴他們廣告將在五月九號播出,但食藥署已經明確告知廠商,廣告有涉及藥品銷售,需要再經過行政認定,審核通過後才可播放,沒想到隔天廣告就出現在電視上。
戴雪詠說:「這個廠商的作法我們也是滿訝異的,我們說還要行政認定,它在隔天就播了,在我們例行監控也監控到這則廣告 ,我們會認為說,那應該是它們就知道說要等行政院的考量。」
這類疫苗屬於醫師處方用藥,廣告只能刊登在學術性的醫療刊物上,卻在沒有申請核准的情況下,就公然在電視播放,劉建國要求食藥署對於藥品廣告的審核流程再做檢討。
(圖:陳俊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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