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齊科技:公告本公司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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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3月29日證櫃審字第105000637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九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2.CB01020事務機器製造業。 3.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70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7.F401010國際貿易業。 8.I501010產品設計業。 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為新臺幣600,000,000元,分為6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其中未發行股份,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0,596,900元,分為24,059,6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水利路81號7樓之1。 (五)公告方式:公告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設置董事5至9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本公司章程訂定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最近一次修正為第九次,修正日期為民國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25,000,000元(按面額計算之)。 2.本次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發行新股之15%計375,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如有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2,125,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一○四年五月六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原股東優先認購權利規定之限制,而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圏購之結果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65,596,900元,分為26,559,69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2.詢價圏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銀行新湖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第一商業銀行竹科分行。 (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5年4月25日至105年4月28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5年4月26日至105年4月28日。 (十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5年4月29日至105年5月3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5年4月29日。 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5年5月4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5年5月5日(中午12時前)。 5.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5年5月5日 (十五)主辦承銷商: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最近年度業經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http://mops.twse.com.tw)。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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