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光學:澄清工商時報有關本公司EPS之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16
2.公司名稱:精華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4版
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精華今年EPS將以40元改寫非電子業的獲利奇蹟。
7.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來電要求說明上述事件。
8.因應措施:茲因本公司並未發佈今年(103年)任何相關預測性財務數據,且本公司亦未
編製及公告任何相關財務預測,該報載資料係該媒體引用法人自行推測之數據,本公
司財務資訊,除每月營收及各季財務報告依法在期限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外,其
餘財務預測資訊依規定免對外公開。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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