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財經】核心基金費用應為每年管理資產0.75%或以下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政府與積金局認為,要改革強積金制度,最務實且有效的改革措施是專注改善投資選擇的框架,方法是確保所有強積金計劃成員均可投資一個設計符合退休儲蓄整體目標的劃一而又低收費的投資產品。
積金局稱,現建議制定一項新安排,在這項安排下,所有強積金計劃均會提供同類型的一個或多個低收費投資基金,即「核心基金」。
「核心基金」是一項新安排,俱有明顯特徵,首先,核心基金的設計將建基於劃一的預設基金,而預設基金是為沒有或不想作出投資選擇的成員設計的。其次,核心基金應採取適合退休儲蓄的投資方式,平衡長期風險與回報。第三,核心基金應物有所值,尤其是核心基金的費用應為每年管理資產的0.75%或以下,中期而言,核心基金的基金開支比率為1%或以下。使用被動式投資規則將有助達致低成本及低收費的結果。最後,所有強積金計劃成員均可自由選擇核心基金,主要他們認為核心基金的投資規則及低收費適合其個人需要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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