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華科技:更正本公司民國103年3月之月營收入資訊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13
2.公司名稱:冠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103年3月份原公告營業收入淨額391仟元,經會計師核閱調減91仟元,
更正公告本公司103年3月份公告營業收入淨額為300仟元。
8.因應措施:103年3月份營業收入資訊重新上傳公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