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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纖:媒體報導澄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13

2.公司名稱: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7版

6.報導內容:新纖松江大樓 29億求售

7.發生緣由:有關報導新纖松江大樓 29億求售,純屬媒體自行推估,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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