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光電:公告本公司103年4月財務狀況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09
2.公司名稱: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7年10月2日台證治字第0971803008
號函要求如下:
(一)高流動性資產金額859,585仟元
(二)應收帳款778,089仟元(部分應收帳款與銀行簽訂讓售合約,可視同約當現金)
(三)短期借款1,383,246仟元
(四)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748,402仟元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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