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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海關籲請旅客入境切勿攜帶生鮮肉類及超量藥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5 08:03

桃園機場近日又查獲旅客沒有申報,企圖攜帶和牛肉及超量藥品等物品闖關,關務署台北關呼籲國人出國旅遊,不要攜帶未經檢疫合格的動物產品及超量藥品入境,以免被處以罰鍰,相關規定可以到財政部關務署網站查詢。(李明朝報導)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日前臺北關稽查組查獲一名國人呂姓旅客,從大阪搭機返國,以托運及手提行李方式,攜帶日本生鮮和牛肉 (總淨重 38.9 公斤) 以及超量藥品與健康食品,這名旅客沒有口頭或書面申報,企圖闖關走私入境,經海關查獲依規定予以暫扣候處。

臺北關表示,生鮮肉類屬於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5 條應施檢疫物品,依規定應在入境時候申請檢疫,未檢附輸出國政府檢疫機構簽發的檢疫證明書或未經檢疫合格,不得攜帶入境;違反規定沒入銷毀,並處新臺幣 3 千元以上,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臺北關表示,另外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自用藥物限量表規定,西藥的非處方藥每種至多 12 瓶 (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 36 瓶(盒、罐、條、支) 為限;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 12 瓶 (盒),合計以不超過 36 瓶(盒) 為限。若攜帶藥物經檢驗含偽藥或禁藥者,將依藥事法第 82 條規定論處。

臺北關再次呼籲旅客,入境時不要攜帶未經檢疫合格的動物產品及超量藥品入境,相關規定可以到關務署網站查詢,或電洽臺北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6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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