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裔:本公司擬與台北巿信義區祥和段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簽訂都市更新興建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22 02:00
第二條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暨委建
2.事實發生日:106/8/21~106/8/21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台北巿信義區祥和段二小段101地號等10筆土地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
其中部分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為本公司董事長及董事。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預計總投入金額約新台幣4億元
2.合建分屋分配比例:
依實際與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簽訂之合建或委建契約作調整
,地主61.56%~68.01%,建方31.99%~38.44%
3.委建地主依實際發生之成本及費用總額加計利管費約10%~14%
4.相關合建保證金、限制條款及其他約定依合約規定
5.本案經董事會通過後,除關係人外擬授權祝董事長文定先生全權
代表本公司辦理本項簽約及後續一切相關事宜,並依規定辦理相關
公告申報作業。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合建建商合理分配比例約61.56%~68.01%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玉霖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陳玉霖:(91)北巿估字第000031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投資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6 年08 月21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不適用,請寫原因無相關條文規範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其他敘明事項: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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