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確實業: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6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1 18:0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8/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及
91年6月13日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為限,且參與本次私募之應
募人總數除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
或機構外,不得超過三十五人。目前並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7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以70,000仟股為上限,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依據本公司民國106年6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
本次私募價格,以不得低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
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
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
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三成五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
核閱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訂定之。
(2)依上述定價原則,以民國106年8月11日為定價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之
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14.55元、15.03元及15.15元,擇前5個營業日
之收盤均價15.15元為基準;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
均數為15.95元為基準,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格為15.95元。本次實際私
募價格為5.6元,為參考價格之35.11%,未低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最低成數三成五且
不低於106年上半年度每股淨值5.19元。
(3)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及依據股東常會所決
議訂價成數範圍,且不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告之每股淨值為
訂價依據,同時參酌本公司經營績效、最近期淨值及市場股價等因素後決定,其訂
定方式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評估資金市場及募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故
擬以私募方式於適當時機向特定人募集資金,以達到迅速挹注所需資金之目的。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6/08/11
11.參考價格:新台幣15.9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5.6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
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6年6月22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依「證券交易法」
第43條之6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
通股,私募股數以70,000仟股為上限,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
理。因考量實際資金需求狀況,本次擬將第一次30,000仟股、第二次20,000仟股及第三
次20,000仟股,合計私募股數70,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一次全數發行。
(2)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為106年8月14日至106年8月25日止,屆時以股款收足日106
年8月25日為增資基準日。但如因客觀環境變化而需要變更時,或因應募人需經主管機關
核准者,其繳款期間待主管機關核准之日起十五日內完成股款收足,增資基準日及相關
事宜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條件、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
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
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私募普通股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發行本次
私募普通股之契約或文件、辦理一切有關發行本次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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