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及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8-11 13:40
第二條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8/1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5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4.873元,每壹股資本公積
發放0.127元),計新台幣5,833,133,21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6/09/11
5.最後過戶日:106/09/12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9/13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9/17
8.除權(息)基準日:106/09/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6年08月23日起至106年09月17日止為債券停止
受理轉換登記。
(2)現金股利採匯款及支票方式發放:股利發放日(支票到期日)為106年10月05日。
採匯款方式者:於106年10月05日匯入各股東銀行帳戶。
若無匯款帳號採支票方式者:於106年10月05日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委由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若股利金額不足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
者,將以平信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3)凡於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可依其持股比例,享有配發現金股利之權利
,俟後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或辦理庫藏股轉讓、註銷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
辦理轉換股份而發行新股之事項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比率因而發生
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依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調整配息率,並依轉換辦法函請
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調整本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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