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亨:公告本公司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7 17: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6/07/18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NA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4,794,857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4,794,857股及73.98%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以下同)88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
330,000,000元,為彌補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130,000,000元
(減資率約為39.39%),消除股份13,000,000股,每股面額為壹拾元,減資後發行
股份總數為20,000,000股。
二、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
每壹仟股減除約394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
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三、本案已於106年6月15日經股東常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且由董事會決議授權
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此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17日金管證發字
第106002532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四、有關本減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更或修正時,
由董事會另行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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