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登:公告本公司訂定106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4 18:00
第三十四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6/07/14
2.發行股數:12,000,000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12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1,800,000股由員工承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數依每仟股認購295.6522股之比例認購。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至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拼湊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6/08/06
13.最後過戶日:106/08/0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8/0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8/06
16.股款繳納期間:106/08/08 - 106/08/10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6/07/14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南東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新光商業銀行復興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
第106002616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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