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捷:補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之議決事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3 16:40
第三十四條第36款
1.董事會日期:106/04/18
2.審計委員會日期:NA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1)通過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通過本公司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4.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本公司獨立董事剩一人,無法召開審計委員會,故經全體董事2/3以
上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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