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立: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終止上櫃暨到期還本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7-13 14: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6/07/13
2.公司名稱: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華立二」)於
民國106年8月1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即106年8月2日)起
終止上櫃買賣。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
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按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到期時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1.5075%,實質年收益率0.5%)將債券
持有人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一次償還。
(2)轉換辦理程序:債權人最遲請於106年7月31日前向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
債帳簿劃撥轉換申請書」,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受理
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上述申請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
撤銷,並於送達後5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普通股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
集保帳戶。
(3)到期還本辦理程序:
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將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二營業日將「華立二」
之債權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本公司
將統一於106年8月14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予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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