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湛:更正_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事實發生日誤植)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19 18:00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19
2.公司名稱:精湛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下列議案:
(1)清算子公司-上海阿里山神木精密機械有限公司案。
(2)停止子公司-全盈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篩選代工業務。
(3)本公司柳營廠土地及廠房租賃案。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更正。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因人員作業疏忽,於106/06/13公告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其事實發生日誤植為106/06/08,更正為10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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