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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光廢水案 高市府將重新裁罰 日月光:不予評論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7-06-09 13:37

封測廠日月光 (2311-TW) 汙染遭高市府裁罰 1.02 億元,最高法院判決撤除高市府對日月光的裁罰處分。高市環保局今 (9) 日指出,將依判決內容重新計算裁罰金額,日月光對此指出,不予評論。

針對高雄市政府對日月光排放廢水一案裁罰 1.02 億元,最高法院昨日做出判決,認定高市府應返還日月光遭裁罰的金額。

高市環保局指出,針對日月光在發現汙染情形後未停工,且廢水處理能力不足,將重新依照法院判決書計算裁罰金額;日月光今對此回應不予評論。

日月光在 2013 年 10 月左右,遭到高雄市環保局查獲排放高濃度強酸廢水,違反水汙反防制法,環保局隨後勒令日月光 K7 廠停工,並裁罰日月光 1.02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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