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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改變學歷敘薪 科技部廢除專任助理工作酬金參考表 近萬人適用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7-06-05 12:57

科技部專任助理工作酬金參考表成為多數公私立學研機構、政府機關沿用的薪資標準,也因此造成同工不同酬,及不同專業卻領一樣薪水的情況,科技部長陳良基今 (5) 日宣布,自 8 月 1 日起,科技部研究計畫下各受補助機構,必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獨立作業能力、相關經驗年資及預期績效表現等條件,自訂專任助理工作酬金標準,舊有的參考表正式廢除,他強調,希望尊重專業能力,讓有能力的研究助理拿高薪,預估適用人數近萬名。

科技部指出,每年投入科技研究領域的職場新鮮人眾多,但職場上有關研究助理類的徵才資訊,大部分起薪是以學歷年資為主要標準,並未反映工作性質、所需專業及求職者的能力專長。

科技部說,經參考美、德、日等國際間眾多研究機構對研究助理敘薪的準則,都不是以學歷為單一敘薪標準,而是必須綜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研究產出、工作績效及獨立作業能力等因素。

科技部表示,為摒除以學歷做為單一敘薪標準的限制,特別修正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要求各學研機構於聘用計畫下專任助理時,敘薪標準應著重在專業能力及工作需求,而非個人學歷,同時廢止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自 8 月 1 日起,科技部研究計畫下之各受補助機構,必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獨立作業能力、相關經驗年資及預期績效表現等條件,自訂專任助理工作酬金標準,並據以編列助理費用,往後也應適時隨生活水平、物價動態調整。

另外,科技部也宣布取消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限制,以專業能力審定,科技部表示,為拔擢優秀有潛力的年輕博士後研究人員,鼓勵啟動研究生涯規劃,經檢討刪除標準表中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範圍限制,自 8 月 1 日起,由申請機構綜合考量受延攬人學經歷、學術地位、特殊技術及工作經驗、近年來論著價值、研究或教學對國內學術科技領域助益及貢獻程度等因素自行訂定標準,並依據該標準於申請書中提供建議金額,說明審核原則與程序,再綜合評量後審定。

陳良基指出,根據專任助理工作酬金參考表,學士、碩士學歷擔任研究助理第一年起薪分別是 31520 元、36050 元,工作第 9 年後薪資,則分別到達 38420 元、43570 元的天花板薪水,不會再調高,有能力的人沒辦法獲得高報酬,科技部為改變學歷敘薪風氣,決定廢除專任助理工作酬金參考表,要求各受補助機構應以自訂標準,以專業考量比照國際薪資標準,打破天花板薪資限制,且要回報科技部;陳良基強調,希望每個計畫都能尊重專業能力,提供有專業能力的研究員、研究助理該有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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