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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第五波開罰TRF 揪出14家銀行違法 總罰款金額已破億元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7-06-0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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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銀行為了銷售 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 給企業戶,傳出銀行賣 TRF 採「一條龍」服務,且還涉及偽造董事會紀錄,今 (1) 日專案金檢報告出爐,共揪出 14 家銀行違法,金管會再度祭出懲處,本次裁罰金額為 1800 萬元,加上過去 4 次處罰,5 波懲處總罰款合計已達 1 億 400 萬元

今天遭罰的 14 家銀行分別是「大眾、元大、玉山、國泰世華、日盛、新光、中國信託、台北富邦、凱基、台新、永豐、花旗(台灣)、安泰、遠東銀行」。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大眾、元大、玉山、國泰、日盛及新光等 6 家銀行辦理客戶董事會紀錄、OBU 開戶或財務報表真實性審查等方面,有未妥適建立或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已礙健全經營之虞。其中,大眾、元大、玉山 3 家銀行,「未確實審查財報情況和涉及客戶數較多」,因此處罰 400 萬元,並予以糾正;國泰、日盛及新光 3 銀行則被罰 200 萬元、也予以糾正。

而中信、富邦、凱基、台新、永豐、花旗、安泰及遠東等 8 家銀行,辦理客戶董事會紀錄審查等作業核欠嚴謹,被金管會核以糾正處分。

呂蕙容強調,有些銀行行員會幫 TRF 客戶填好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再寄給客戶」,也有行員幫客戶繕打完財報再寄給客戶,這些都是違法的,希望藉由本次處分提醒各銀行,文件的徵提與審核均為銀行風險控管一環,不應流於形式,且應避免協助客戶於其公司內部文件用印等易茲爭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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