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鼎:代子公司承鼎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與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進行簡易合併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7 18:40
第二條第20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6/5/17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承鼎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承鼎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承鼎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及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皆為
京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乃依企業
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係為組織重整,對股東
權益並無影響。
7.併購目的:
整合集團資源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降低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因本合併屬集團內組織重整,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每1.2股換發1股承鼎
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股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訂為民國106年7月1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起,承鼎精密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昇鼎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存續公司名稱: 承鼎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機械設備、電子零組件之貿易業務
消滅公司名稱: 昇鼎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消滅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機械設備、電子零組件之產銷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