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豐:補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一次買回庫藏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17 17:06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5/12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4,676,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5/15~106/07/1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2.80~7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0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1.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
定。
2.買回股份目的: 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64,676,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 106/05/15~106/07/2。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52.8~75元,惟當公司股價低於上列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
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每日可買進股份數量不超過666,667股。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5.07%。
10.財務評估:依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主要係造成現金流出,截至民國106年03
月31日止,公司帳上現金餘額及基金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合計約876,132仟元,足以支應該
項支出,由上可知,本次買回後該公司對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
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之影響有限,故對於該公司之財務狀況影響尚無重大影響,請詳如
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5.0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第一季流動資產之百分之10.7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
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證券承銷商認為勁豐公司預計買回其普通股股份之價格區間尚屬合理,而買回普通股股份數
量及買回價格區間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等尚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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