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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柯建銘自訴馬教唆洩密無罪 台北地院:無法證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28 17:36

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加重誹謗案,台北地院今天 (28 號) 下午 3 點宣判,一審判前總統馬英九無罪,一審無罪理由,台北地院認為,柯建銘自訴的內容與相關證人證詞,無法確認關鍵的 88 秒電話中,馬英九曾交代黃世銘提供任何與特偵組案件機密相關資料,因此不構成教唆洩密。(林麗玉報導)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被指涉及司法關說案後,柯建銘向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院,提告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等罪,台北地院對於馬前總統要求黃世銘二度向他報告案情部分,馬前總統召開記者會批柯建銘關說部分,柯建銘自訴控告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全案還可以上訴。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表示,

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理由,認為柯建銘自訴內容及相關證人證詞,無法確認 9 月 1 日凌晨那通關鍵的 88 秒的電話中,馬英九曾交代黃世銘提供任何與特偵組案件機密相關資料,因此不構成教唆洩密。至於馬英九抨擊柯建銘涉關說司法案件部分,合議庭認定馬英九開記者會的談話,屬於可受公評的公眾事務,提出善意評論,不觸犯加重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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