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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申請稅籍 首年估13家申請 國庫增9億稅收

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 2016-11-30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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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許虞哲。(鉅亨網資料照片)

近年來網路交易訊息隱密、不易課稅,小額交易免稅及近年網路交易日益盛行等因素,相關課稅規定已經造成國內、外業者不公平競爭及稅源流失。今日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營業稅法修正草案,財政部推估第一年將有 13 家跨境電商申請稅籍登記,營業稅收約可增加 9 億元。

財政部長許虞哲今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為解決現行跨境免稅門檻及逆向課稅機制產生的營業稅課稅問題,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建議及歐盟、韓國、日本等國家作法,設立簡易平台,明定跨境銷售電子勞務給台灣的自然人買家的外國業者,應自行或委託報稅的代理人,在台灣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以掌握稅源。

財政部長許虞哲指出,目前日本、韓國設立平台後,約有 60 家、50 家業者加入登記稅籍,而台灣現行雖只有 13 家,預估經宣導後會越來越多業者加入,包括 Agoda、google play、uber、apple store、booking、airbnb 等都要登記稅籍並且納稅。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依照現行 B2B 實際交易情況,以 104 年數據來看,跨境電商交易屬於銷售給營業人部分約有 875 億元,營業稅率 5% ,推估一年約有 43 億元的稅收,由於 B2C 占比目前沒資料,因此推估未來有 2 成是 B2C,初估首年營業稅為 9 億元。

營業稅法修正草案門檻將由財政部定之,財政部也希望內外一致,會參考國內勞務銷售金額,國外跨境電商將比照國內業者,營業稅起徵點為每月勞務銷售 4 萬元以上、全年銷售額超過 48 萬元就須繳交營業稅。

如果境外電商未依規定申請稅籍,可處 3000 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鍰,屆期未補辦者可按次處罰;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繳納營業稅,也可處 3000 元以上、3 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除了追繳稅款外,還可依照所漏稅額處 5 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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