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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法修法保障民生基本電價不漲 額度傾向330度以內

鉅亨網記者楊伶雯 台北 2016-10-20 19:35


行政院會今 (20) 日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力拚本會期過關,擬分二階段修法,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表示,將會保障民生用戶,保障民生基本用電不漲價;但據了解,目前研議的方案傾向每月用電 330 度以下不漲價。

行政院會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第一階段開放再生能源可以透過代輸、直供及再生能源售電業等方式直接銷售給用戶 ,放寬過去對再生能源售電的限制。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指出,第一階段修法也包括台電廠網分工,為保留台電的整體性且達成穩定供電目標,在發電業及輸配電業專業分工後,得轉型為控股母公司,其下成立發電及輸配售電子公司。

他更表示,電業法改革不會影響民生基本用電,修法後會保障民生用電不漲價,在推動電業自由化的過程中,將會保障民生基本用電不漲價,另外,發展綠電也將推動創新產業發展。

針對外界擔心綠電增加可能造成電價上漲一事,經濟部長李世光則指出,將會修改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加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提撥。

根據能源局統計,目前一般家庭用電量每月在 330 度以內的比重約 67.3%,後續即使推綠電造成發電成本上升,也將確保民生基本用電不漲價的原則,不過,據了解,目前研議的方案是傾向每月用電度數 330 度以內不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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