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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監:A股重組停牌時間 縮至1個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0 08:15

中證監昨 (9) 日發布修訂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新規則將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由 3 個月再縮短為 1 個月,同時延長股東鎖定期,以抑制炒殼和短期投機,新規則昨天開始實施。中證監發言人鄧舸表示,修改重組規則,有助促進市場估值的理性修復,引導更多資金投向實體經濟。

《星島日報》報導,今年 5 月,上交所和深交所同時發布停牌和復牌新規,嚴控此前廣被詬病的上市公司隨意停牌現象。滬深交易所明確,重大資產重組停牌時間不得超過 3 個月。中證監昨天公布的新修訂,進一步將停牌時間縮短為 1 個月。

針對中概股回歸潮引發 A 股殼公司被爆炒,中證監明確,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的情況,累計原則期限為 60 個月,規定不適用於創業板上市公司重組,以及其他特定行業的情況。

新修訂同時取消重組上市的配套融資,並延長股東股份的鎖定期。新進大股東鎖定 36 個月,新晉小股東鎖定 24 個月,以遏制短期投機和概念炒作。

重組涉及的包括環保、施工等無法在董事會決議前取得文件的事項,應該在披露中作出重大風險提示。此外,亦強化上市公司和中介機構責任,加強問責力度。

另外,中證監就《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中證監稱,證券期貨市場各種產品功能千變萬化,投資者風險偏好存在很大差異,因此有必要對投資者作分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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