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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大學報告稱谷歌模糊廣告與搜索結果差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15 11:06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10月15日早間消息,哈佛大學研究員本·埃德爾曼(Ben Edelman)的最新報告顯示,盡管監管機構要求搜索引擎更好地區分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但谷歌似乎並沒有很好地遵守相關規定。

2013年6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FTC”)致信谷歌、雅虎和微軟等搜索引擎公司,敦促其確保用戶可以輕易區分出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但埃德爾曼的報告似乎不容樂觀。

“雖然FTC的指導方針要求通過‘明確’而‘顯著’的視覺提示區分廣告與搜索結果,但谷歌卻走上了相反的方向。”埃德爾曼。

埃德爾曼表示,過去12年間,谷歌逐步淡化了為廣告連結添加的柔和色彩,最終徹底放棄了這種視覺元素,導致用戶“極易”混淆付費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

需要指出的是,埃德爾曼曾經在多家頂尖科技公司擔任過廣告欺詐顧問,包括谷歌的競爭對手微軟。他的報告並沒有對必應或雅虎的廣告行為進行分析,但根據消費者維權組織Public Citizen的報告,雅虎和必應也存在類似的問題。

Public Citizen主席羅伯特·維斯曼(Robert Weissman)對《華爾街日報》表示,微軟和雅虎的廣告陰影很淡,導致用戶很難區分。該組織曾經推動FTC在十多年前出台了第一份搜索引擎指導方針。

例如,在谷歌中搜索“flat screen TV”(平板電視機),可以看到三個廣告連結,谷歌在這些連結前面增加了淺黃色的“Ad”(廣告)標籤,還在右側的廣告框中標記了“Sponsored”(贊助)字樣。與此同時,必應和雅虎則在廣告上增加了淺棕色或藍色陰影。

然而,FTC之前在指導方針中要求這些搜索引擎使用“相同術語來標記任何形式的廣告”,這意味谷歌使用“Ad”和“Sponsored”兩種標記的方式並不符合規定。

“搜索引擎廣告披露是一個重要問題,我們十分重視自己作為行業領導者所發揮的作用。”微軟發言人在聲明中,“過去幾年間,我們已經設計了明確的標籤來區分廣告與自然搜索結果,確保用戶可以信任必應提供的搜索內容。我們仍將努力部署這些披露模式。”

谷歌、雅虎和FTC均未對此置評。(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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