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宇國際: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並以原股東放棄認購之股數提供上市(櫃)時公開承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5 20:00
第三十四條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公司名稱: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擬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以原股東放 棄認購之股數提供上市(櫃)時公開承銷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配合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辦理股票公開承銷之需要,擬俟主管機關核准上市案後, 於主管機關規定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價格將依公開承銷之承銷價而 定。 2.本次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15%予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由 原股東全部放棄優先認購權,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 東儘先分認之規定。 3.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本次發行計劃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 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宜, 或因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之。 6.擬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承銷時,代表本公司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存 儲價款合約,訂定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股款繳納期間、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 項。 7.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定現金增資計畫內容及其他有關事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 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8.本案擬於提請一○五年股東常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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