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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佳總:公告本公司辦理減資換股作業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公司代號:5355

公司名稱:佳總

發言日期:2026/10/02

發言時間:15:42:05

發言人:陳冠民

1.事實發生日:115/10/02

2.公司名稱:佳總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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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5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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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5年7月31日證櫃監字第115000473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經濟

部115年9月1日經授商字第115301350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另本公司「減資換發

股票作業計畫書」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9月30日證櫃監字

第1150006016號核准在案。

一、應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166,122,792股(含私募普通股19,162,62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金額為新台幣1,661,227,920元。

二、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886,227,9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88,622,792股(含私募

普通股10,222,829股),用以彌補虧損,減資比率為53.3477622%。

三、減少資本後換發股票股份總數為77,5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8,939,791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75,000,000元。

四、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

533.4776218股(即每仟股換發466.5223782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

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改發現

金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劃撥

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五、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全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15年10月28日。

(二)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民國115年10月29日至115年11月6日止。

(三)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11月1日(適逢假日提早至10月30日)。

(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5年11月2日至115年11月6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15年11月6日。

(六)新股上櫃買賣日暨舊股終止上櫃買賣日:民國115年11月9日。

(七)自新股票上櫃買賣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七、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已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

,請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

件(稅單或集保股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

請書、(673/671)登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

轉帳申請書、原留印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辦理過戶後換發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 登

錄專戶持股明細調整/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原留印

鑑及證券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四)原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請於換發日起持集保存摺至證券經紀商登摺即可。

(五)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電話:(02)-6636-5566。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

09月30日證櫃監字第1150006016號核准在案,本公司收文日期為11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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