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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台灣數位:本公司就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106至109年11月頻道授權費用爭議之再審訴訟結果說明(補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公司代號:8956

公司名稱:台灣數位

發言日期:2026/09/30

發言時間:17:28:26

發言人:康宇成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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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 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訴人 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高等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5年度重再字第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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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實發生日:115/09/3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全球數位媒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全球數位公

司)就106-109年11月間頻道授權費用爭議

4.處理過程:案經全球數位公司起訴請求本公司給付授權費,第一審本公司勝訴,經全

球數位公司上訴,第二審本公司敗訴,嗣本公司上訴第三審,為最高法院駁回。本公

司115年3月聲請再審,今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再審之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業已於114年就本案訴訟全球數位公司請

求之頻道授權費用計$65,831千元,與以往年度已認列之金額差異共$41,844千元,加

計相關法定利息及訴訟費用計$15,989千元,合計為$57,833千元,調整入帳於「其他

利益及損失」,本次再審判決並無新增財務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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