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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力特:本公司馬仁強協理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檢查署起訴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款


公司代號:3051

公司名稱:力特

發言日期:2026/09/04

發言時間:15:31:25

發言人:趙寄蓉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馬仁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臺北地方檢查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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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4年度偵字第002185號列股

4.事實發生日:115/09/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

6.處理過程: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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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該事件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基於法令要求及資訊公開原則,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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