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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鴻海: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2317

公司名稱:鴻海

發言日期:2026/08/12

發言時間:17:46:57

發言人:巫俊毅

1.董事會決議日:115/08/1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德才財務部門主管兼公司治理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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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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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黃德才財務部門主管兼公司治理主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7.1 富士康工業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2 趨快聯信息技術(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7.3 準時達國際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8.1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東環二路二號富士康科技園C1棟二層

8.2 深圳市南山區粵海街道科技園社區科苑路8號訊美科技廣場3號樓16286

8.3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區合作路88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9.1 從事經營多功能工業機器人之產銷業務。

9.2 從事經營計算機及互聯網產品、軟件開發;計算機及互聯網技術與諮詢服務、

企業營銷策劃、商務信息服務之業務。

9.3 從事經營汽車貨運、陸上貨運承攬、海洋貨運承攬、航空貨運承攬、普通倉儲、

電腦及周邊設備修理、通訊傳播設備修理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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