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新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臺北市中正區不動產處分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2887


公司名稱:台新新光金

發言日期:2026/07/31

發言時間:17:35:01

發言人:林維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三小段848、852地號等2筆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共4戶,座落於2F、10F、13F;共6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5/7/17~115/7/31

3.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核決

民國115年7月31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 : 約53.83坪。

2.建物面積 : 約329.38坪。

3.交易總金額 : 新臺幣38,556萬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5位自然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新臺幣-3,643,831元

(依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為準)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 : 依契約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 : 無。

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 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 : 議價。

2.價格決定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 依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及經理部門依相關法

規及業務權責,並參酌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辦理。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 新臺幣361,707,821元

2.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新臺幣358,889,205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1.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李根源。

2.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致嘉。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李根源(94)北市估字第000079號

張致嘉(109)北市估字第000289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元璞廣告股份有限公司,費用約新臺幣13,494,600元。(依實際請領金額為準)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投資收益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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