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店:本公司辦公室搬遷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7/31
2.公司名稱:力麗觀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應集團整體營運規劃及辦公室整併作業,本公司擬辦理辦公室搬遷
及現行租約調整相關事宜。原租約至115年12月31日止,擬提前於
115年7月31日終止租約,提報最近一次董事會追認。
6.因應措施:
(1)俟董事會通過後,依相關法令辦理及重大訊息公告作業。
(2)正式租賃契約簽訂完成後,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後續核准
及公告申報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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