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騰輝電子-KY:騰輝電子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騰輝電子二KY,代碼:66722)贖回暨終止櫃檯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依本公司發行之中華民國境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若本公司普通股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時,本公司得執行對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二、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收回期間:115年8月3日至115年9月1日(透過證券商申請收回者,配合集保公司作業115年8月31日為最後申請日)。 三、)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15年9月1日 四、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15年9月2日 五、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15年8月3日 六、收回價款發放日:115 年 9 月10日(扣除處理費)以匯款或掛號方式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七、債券收回手續: 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開始日之前一個營業日 (115年8月2日)起至屆滿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15年8月31日)止,攜帶:1.證券存摺。 2.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贖回),並加蓋集保帳戶印鑑。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至原交易證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即可;交易證券商於收件後會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出申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收回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八、如債券持有人不欲公司行使贖回權,擬請求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最遲應於115年9月3日至原交易券商辦理轉換手續。如未於115年9月3日前以書面請求轉換,本公司將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九、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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