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處份宜蘭縣壯圍鄉新福段不動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7/09
2.公司名稱:三圓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為活化資產並提升資金運用效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處分宜蘭縣壯圍鄉新福段
不動產
(2)授權董事長於鑑價報告金額差異20%內全權處理後續買賣相關之簽約事宜。
6.因應措施:將依「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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