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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四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及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5年第2季期間受理 轉換(115/4/1-115/6/30),發行新股計10,185,46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 新台幣101,854,670 元。 (二)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股務代理機構名稱: 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電話: 02-258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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