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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KY:公告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永冠四KY,代碼:15894) 依據受託契約第十三條規定逾期三個月未撥付,本公司債即視為立即到期,且無法如期償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公司代號:1589


公司名稱:永冠-KY

發言日期:2026/06/02

發言時間:16:38:54

發言人:蔡樹根

1.公司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喪失債信之日期:115/06/02

5.喪失債信之金額:11,400,000

6.喪失債信情事之事件內容:

因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簡稱:永冠四KY,代碼:15894)於

115年2月20日發行屆滿3年,因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計新台幣1,035,605,020元,

截至115年6月2日尚未償付。依據受託契約第十三條規定逾期三個月未撥付,本公司債

即視為立即到期,故剩餘流通在外尚未賣回之公司債金額新台幣11,400,000元視為到

期,因本公司短期資金周轉困難無法如期償還。

7.因應及保全措施:

本次視同到期之流通債券金額新台幣11,400,000元,將併入先前公司債為賣回金額一

同進行協商。現階段本公司公司債清償方案未經115年6月1日債權人協商會議通過,仍

持續積極跟債權人進行協商中。本公司將再審慎評估未來資金規劃,重新提出公司債

償債方案並儘快再次召開債權人協商會議。

8.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1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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