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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4/1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Ginar Technical Plastic (VietNam) Company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48,48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4,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週轉需要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18,56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08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最近期財務報表係依據民國114年12月31日之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計算
之。
(2)匯率係以民國115年03月31日華南銀行美金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
率32.00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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