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軒:公告董事會決議取消本公司原購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5/03/0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原於115年3月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向自然人非關係人取得新北市林
口區力行段713號土地案
(1)交易數量:土地:約68坪
(2)交易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205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45億元為上限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銀行機構之作業事宜,致與本公司原開發規畫不符,故取消本案。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公司尚未投入資金或簽署相關合約,故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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