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虹光:補充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公司代號:2380


公司名稱:虹光

發言日期:2026/03/30

發言時間:18:13:07

發言人:盧冠嶧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15/03/0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減資換發股票,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及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

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16,934,084

(含私募股34,490,000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69,340,840元。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569,340,84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56,934,084股

(含私募股票24,950,697股),用以改善財務結構,消除累積虧損;

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之股份計60,000,000股(含私募股票9,539,303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換發之金額計新台幣600,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

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換發276.58171股,即每仟股減少723.41829股,

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最後交易日

之收盤價發放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前述收盤價認購之。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訂於民國115年6月26日,並自115年6月29日

開始受理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二)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5年6月22日起至115年6月26日止

停止辦理過戶。

(三)為配合上述換票作業,舊股票自民國115年6月17日起至115年6月26日止

停止在市埸買賣。

(四)新股票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15年6月29日。

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5年6月21日。

(因最後過戶日115年6月21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15年6月18日

(星期四)下午4時30分止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掛號郵寄者以115年6月2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

(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

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

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尚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儘速將現股股票送存入

證券集保帳戶。若未能及時送存者,持現股之舊股票、換發新股申請書及原留印鑑章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

民國115年6月29日後,股東持現股之舊股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

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及

填妥資料之印鑑卡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並持換發新股申請書辦理換發手續。

(四)原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若尚有歷年未領取股票者,請於歷年未領取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

並檢附換發新股@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部辦理換發手續。

(六)換發地點: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後辦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5/06/26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5/06/2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5/06/26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5/06/29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60,000,0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2)本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備後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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