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裔:公告本公司與華南金資產管理(股)公司簽訂出資合作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4/10/21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華南金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4/10/21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基於公共利益及居住安全考量,與華南金
資產管理(股)公司就台北市內湖區大湖段二小段41地號等5筆土地簽訂出資合作契約書,
並以華南金資產管理(股)公司出資總額度新台幣500,000仟元整,限支付都更重建所需
各項費用使用,並經主管機關核定計劃後,華南金資產管理(股)公司將參與權利
變換分配或協議合建。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提供擔保品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華南金資產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不影響
10.具體目的:挹注資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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