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麥: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第一次買回庫藏股並訂定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1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規定,本公司第一次買回之庫藏股
予以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8,910,000元
4.消除股份:891,000股
5.減資比率:1.77%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93,392,4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08/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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