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代子公司亮崴電力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修正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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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7/3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凱富盛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借款人和貸款人分別是本公司的孫公司和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16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因應營運週轉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51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161
5.計息方式:
5%
6.還款之:
(1)條件:
於簽約後動撥日起一年內還款
(2)日期:
於簽約後動撥日起一年內還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3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4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
2.需經母公司董事會決議後使能使用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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