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電: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迅捷投資(股)公司 董事
迅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許信介 董事
彤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焦佑麒 董事
謝漢萍 董事
周行一 獨立董事
曾惠瑾 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表決贊成、反對、棄權及無效票分別為:
270,214,217權、540,767權、7,199,809權及0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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