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公告本公司接獲櫃買中心通知併案繼續停止本公司有價證券買賣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款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4/05/23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1)本公司未依規定期限
公告申報113年財務報告暨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經櫃買中心公告自114年4月7日
起停止本公司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及於114年5月16日公告併案繼續停止
本公司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2)本公司提前處份重要子公司HIGH TEK HARNESS ENTERPRISE CO., LTD.(SAMOA)
剩餘37.04%股權乙案,未依櫃買中心要求提供與業務規則第15條之11規定相關之資料,
經櫃買中心公告併案繼續停止本公司有價證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停止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4/04/07
5.因應措施:積極遴選繼任會計師,儘速完成113年度財務報告暨114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之會計師查核簽證,並辦理申報及公告。
(2)處份重要子公司乙案,儘速於期限內檢送補正資料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本公司提醒投資人應審慎注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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