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京專電》司法部提4項「硬實措施」,解決粗暴任性執法問題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駐京記者黃燕明22日北京專電》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規範涉企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劉波表示,當前,涉企行政執法當中還是存在著粗暴執法、任性執法和機械執法的問題,必須強化對執法人員的管理、培訓和監督,提出4項「硬實措施」。
*制定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
一是要把住入口關。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辦法,健全執法人員准入和退出機制,堅決杜絕不具備資格的人執法。
二是要把住能力關。要確保執法人員具備與所履行的職責相適應的能力和素質。注重健全行政執法人員的常態化培訓機制,特別是強調要強化場景式培訓,確保執法人員具備相應的法律知
識、業務知識和執法技能。通過培訓,解決執法人員能力不足、在執法過程中照搬法條和機械執法等問題。
*研究制定《行政執法行為規範》*
三是要把住素質關。目前,司法部正在研究制定《行政執法行為規範》,厘清行政執法人員權力邊界和行為邊界,明確行政執法人員禁止性行為和紀律要求,有效解決實踐中出現的執法人員濫用職權、徇私枉法和粗暴執法等問題。
四是要把住責任關。在這次專項行動當中,各個地區和部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對違法或不當實施執法活動的執法人員,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處理,特別是對一些濫用職權、徇私枉法
、粗暴執法這些情節嚴重的,依法取消執法資格,該處分的處分,該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的,及時進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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