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弘電:本公司分派一○三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一○三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依權利分載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1.8元。
二、董事長訂定一○四年八月十二日為分派現金股息基準日,並自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起開始發放,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三、依照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四年八月八日起至八月十二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辦理過戶者最後過戶日為一○四年八月七日下午五時以前駕臨辦理,另採掛號郵寄者以民國一○四年八月七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 (02) 02-66365566)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俾享受配息之權利。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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