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2-23 17:48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發行總股數:25,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27.5發行,實際發行價格與募集金額俟
本次現金增資案經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照上述規則計算之平均
股價七成至九成區間內,洽主辦承銷商依當時之市場狀況共同協議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據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2,5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
計2,5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之80%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
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計20,000,0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不足一股
之畸零股,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購置機器設備,本次計畫之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
資金計畫項目、預計資金運用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相關健全營運計畫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發行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
及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時及相關增資作業,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 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
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