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送達投保中心對本公司撤回民事起訴之通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2-04 16:31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被告: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113年度商調字第44號
4.事實發生日:113/12/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113年10月17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通知書(113年10
月14日發文),並檢附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於
113年10月8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繕本。而財
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已於113年12月02日向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撤回起訴狀,本公司於今日接獲法院通知。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法辦理相關訴訟程序事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營運維持正常,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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