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補充說明113年2月17日、113年6月14日及113年8月21日公告以公開募集方式發行十年期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第三次發行新臺幣捌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2-02 17:1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3年度第三期有擔保累積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捌億元整。
5.每張面額: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10年。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3.5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自有資本、強化財務結構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協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
本債券委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及履行公司債保證
契約保證。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無。
19.買回條件:無。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債將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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